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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行业动态
2019-06-21    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6

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我市从20135月起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具体办理如下:

一、档案转入

(一)学校批量转入档案(接收户籍或劳动关系在荆州的流动人员档案)

凡档案由学校集中转入(专人送达或寄达)我处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于当年9月中下旬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确认档案到达我处即可,不需要办理报到手续;也可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准确转递信息后由学校直接转入,同时妥善保管好学校下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专科生为蓝联,研究生为红联)。

学校转入我处信息(回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请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准确信息)

单位名称:湖北省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或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

档案接收人:档案科或档案负责人

联系电话:0716-8278474

档案在我处查询方式(回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请联系相关部门查询):

1、微信查询:关注“荆州12333JZ12333微信公众号——掌上12333——公共服务——人事人才服务——人才档案信息查询;

2、电话查询:拨打0716-8278474电话查询。

(二)自带转入档案办理报到流程

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自带转入档案时,需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无报到证需有学历认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与荆州市直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其它档案按属地管理原则转入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县级及以上人才服务机构。

说明:1、自带转入的档案必须密封完好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2、委托办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我处不接收个人邮寄的档案。

二、流动党员领取(借出)党员材料

1、组织关系转入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目前,我处不接收党组织关系转入,请转至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社区居委员、村委会。

2、提取党员材料

查询到档案已到我处,需领取本人档案内党员材料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或所去)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接收其党员材料的书面函原件,本人办理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户籍管理

为方便管理,户口转回原户籍所在地。

1、户口迁移证上迁入地为我处(湖北省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或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的,带此准迁证到处签署同意回原籍意见,回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移证上迁入地为原籍的直接回籍办理落户手续。